圖書館規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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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規則︰
1. 學生須穿著整齊校服進入圖書館。
2. 不可攜帶書包、非圖書館書籍及其他物品進入圖書館。
3. 在圖書館內不准飲食。

4. 學生在圖書館內須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談論、嬉戲或追逐。
5. 學生應愛護圖書館之書籍、報章及雜誌,閱讀後須放回原處。
6. 學生不可擅自移動圖書館內之設備,如桌、椅、櫃等。

7. 學生離開圖書館時,須出示攜離的物品。
8. 館內電腦只供學生檢索館藏資料或上網找尋學習資料之用。


借還圖書規則︰
1. 學生每次可借書兩本,為期兩星期及可續借一次。
2. 續借手續:學生須在書籍到期日前親自攜同圖書到圖書館辦
    理續借手續。

3. 還書手續: 
a. 學生可以在圖書館的正常開放時間內親自到圖書館還書;或 
b. 使用還書箱服務還書,唯須注意下列事項:

  • 學生當天使用還書箱還書,不可當天使用該借書額借書,該額於兩個工作天後才可使用再借書; 

  • 學生的一切借還記錄均以圖書館的電腦記錄作準; 

  • 學生應小心將圖書放入還書箱內,若還書箱已滿,請親自到圖書館還書,請勿強行將圖書放入或放到還書箱以外地方; 若圖書有所遺失或損壞,借書者必須負責賠償。

  • 學生不可將非印刷類圖書資料(例如鐳射唱片等) 放入還書箱內。


4. 學生必須留意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準時還書。
5. 不可借用他人學生證借書,學生證如有遺失,應立即向班主
    任報失,並申請補領。


圖書損壞或遺失︰
1. 學生如發現圖書館的書籍有殘缺或損壞情況,必須立即向圖
    書館老師報告。
2. 借出的書籍如有損壞或遺失,借書者須負責賠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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