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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積點計劃
目的
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內或校外各樣的比賽、服務,以及培養學生主動學習、閱讀、守規等良好的習慣和品德,本校積極推行「優良積點獎勵計劃」,以獎勵及表揚在各範疇上有良好表現的學生。
凡學生累積優良積點十個,便可獲得優點一次,數量不限,並會顯示於成績表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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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統計:
- 「優良積點獎勵計劃」是以累積積點方式,表揚有良好表現的學生的一項計劃。
- 積點的截算日分別為每年11月30日(上學期)及5月31日(下學期),共收集兩次。
- 每年6月1日開始,所有積點將歸入新學年的計算內。在此日期至8月31日期間,校本服務計算暫停,但凡參與校外服務而有證明者(如證書等)則可得1分,而其他項目(如比賽等)則按計分原則計算即可。
- 積點的收集須於截算日後一星內完成,逾期的項目可累積至下學期,但不可累積至新學年。
- 學生在上學期所得的積點,在扣除可獲優點的積分後,自動累積在下學期。然而,積點以每年計算,不會累積到下一學年。
- 倘學生在校外曾參與各項比賽、服務或活動上有良好表現,學生須帶備有關證明 (如證書副本、獎杯等)供班主任或負責老師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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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優良積點獎勵計劃」計分原則如下:
(1) 比賽
性質 |
四甲(或等同成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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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異(或等同成績) |
例子 |
可得積點(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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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得積點(個) |
國際性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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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全國奧林匹克數學比賽 |
全港性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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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香港學校朗誦節比賽 |
地區性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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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西貢區學界田徑賽 |
聯校性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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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聯校親子海報設計比賽 |
一校性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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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基德乒乓球比賽 |
(2) 服務:
- 上學期間,學生須參與活動及持續提供服務最少一個學期。
- 下學期截算日後至暑假完結前,校本服務計算暫停,但凡參與校外服務而有證明者 (如證書等)則可得優良積點一個。
性質 |
表現出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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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現達標 |
例子 |
可得積點(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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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得積點(個) |
校內外服務 |
2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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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一人一崗位、童軍 |
(3) 品德
1. 每個學期,學生能守時上課,沒有遲到,得優良積點一個;及
2. 每個學期,學生能交齊功課,得優良積點兩個。
(4) 主動學習(中文科及英文科)
1. 中文科:
每學期的默書 85- 89分,得優良積點一個。
學期的默書 90- 94分,得優良積點兩個。
每學期的默書95-100分,得優良積點三個。
2. 英文科:
每學期的默書達90-94分,得優良積點一個。
每學期的默書達95-99分,得優良積點兩個。
每學期的默書達100分,得優良積點三個。
(5) 閱讀: 優良積點獎勵計劃
1.「悅」讀獎勵計劃:
i) 借閱60本圖書,可獲閱讀銅獎,便可獲優良積點一個。
ii) 借閱100本圖書,可獲閱讀銀獎,便可獲優良積點一個。
iii) 借閱140本圖書,並完成中英閱讀報告各一篇及參與一項閱讀活動,
可獲閱讀金獎,便可獲優良積點兩個。
iv) 借閱220本圖書或以上,並完成中英閱讀報告各一篇及參與一項閱讀活動,
可獲閱讀鑽石獎,便可獲優良積點三個。
2. 全年傑出閱讀學生:
學期末,根據學生校內的借閱量、參與閱讀活動的次數、閱讀的態度、閱讀報告
的質素,每級選出三名「全年傑出閱讀學生」,可獲優良積點五個及獎狀。
(6) 活動/特殊項目:
凡考獲各項活動等級及可出示證明者,如皇家鋼琴8級、恆生乒乓球獎勵計劃金章
等,均可獲得優良積點一個。如有其他特殊情況,可與班主任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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